资产拍卖
深圳市直机关公务用车改革车辆拍卖公告(第1期)
受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委托,定于2014年6月28日在深圳市公务用车改革车辆拍卖平台www.szpm123.com公开拍卖粤B08401等共100辆汽车。拍卖分两场进行:第一场拍卖50辆,上午9:30开始;第二场拍卖50辆,下午1:00开始。
一、竞买人资格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按规定报名参加竞买,但本市党政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民主党派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除外。
二、参加竞买登记手续
   (一)须提交竞买资料:1.身份证明。个人提供本人身份证明复印件(验原件);单位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副本以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验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如委托他人代理竞买的,还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验原件);单位资料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2.交纳竞买保证金凭证(代付款注明代XXX付竞买保证金);3.已在公务用车改革车辆拍卖平台注册的手机号码。
(二)报名方式:1.携带上述三项竞买资料前往深圳市公共资源拍卖中心现场报名;2.携带上述三项竞买资料前往拍卖车改车辆统一展示场地(以下简称“标的展示场”)设立的便民服务窗口现场报名;3.将上述三项资料发送至电子邮箱:szgwcpm@163.com
对现场报名但尚未在公务用车改革车辆拍卖平台注册手机号码的市民朋友,深圳市公共资源拍卖中心或标的展示场均现场提供电脑供市民朋友注册。
    现场报名未提供原件的,在办理《车辆拍卖成交确认书》时补交原件或补验原件;电子邮件报名的,不收原件或不验原件,在办理《车辆拍卖成交确认书》时补交原件或补验原件。
(三)地址、网址、邮箱:1.深圳市公共资源拍卖中心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中路17号国际人才大厦4楼406室;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30-12:00,下午2:00-5:00;咨询电话:0755-82569520、82569521;2.标的展示场地址: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龙井路98号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驾驶员训练考核场(老西丽车管所)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30-12:00,下午2:00-5:00;咨询电话:0755-86665880; 3.网址:www.szpm123.com ; 4.邮箱:szgwcpm@163.com。
    (四)办理竞买登记时间:自2014年6月19日上午9时起至2014年6月25日下午5时止,逾期不予受理。
三、竞买保证金
(一)竞买保证金金额:以每一辆车改车辆为一个拍卖标的,每个标的须缴纳10000元竞买保证金,同一竞买人可同时参与多个标的竞买,须交付相应的竞买保证金。
(二)交纳竞买保证金方式:1.深圳市公共资源拍卖中心现场交纳(刷银行卡或交现金);2.标的展示场设立的便民服务窗口现场交纳(刷银行卡或交现金);3.银行转账方式交纳(拍卖机构接收竞买保证金的账号信息为:户名:深圳市金槌拍卖行有限公司;开户行:平安银行总行营业部; 账号:1101 4635 8770 00)。
 (三)交纳竞买保证金截止时间:在2014625日下午5时前(银行转账的以到账时间为准)。
(四)凡是通过现场刷银行卡或现场交现金方式交纳保证金的,须现场当面签署《退还保证金账号确认书》交拍卖机构。
(五)凡是通过银行转账方式交纳保证金的,竞买保证金付款人账户应是竞买人名下银行账户。如委托他人代付,缴款时必须注明“代×××付竞买保证金”。
(六)拍卖未成交的,于拍卖会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按原账号全额无息退回竞买保证金.
(七)拍卖成交的,竞买保证金不冲抵成交价款、拍卖佣金及其他费用,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买受人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成交确认手续、办理机动车转移登记手续、缴纳机动车转移登记手续费用及提车后3个工作日内履约保证金按原账号全额无息退回。
四、标的展示
展示日期:自20146199:30—17:3020146259:30—17:30共七天。
标的展示场地址: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龙井路98号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驾驶员训练考核场(老西丽车管所)
五、拍卖方式
   采用网络竞价方式进行(设有保留价的增价式拍卖,价高者得)。
  六、保留价和起拍价格
   网络拍卖会现场公布。
七、竞价幅度
拍卖的车改车辆评估价格在10000元以下的,每次竞拍增价幅度不低于500元;评估价格在10000元以上的50000元以下的,每次竞拍增价幅度不低于1000元;评估价格在50000元以上的100000元以下的,每次竞拍增价幅度不低于2000元;评估价格在100000元以上的150000元以下的,每次竞拍增价幅度不低于3000元;评估价格在150000元以上的,每次竞拍增价幅度不低于5000元。增价幅度中的以上包含本数,以下不包含本数。
 八、买受人须向拍卖机构支付的拍卖佣金、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费用
 拍卖成交的,买受人须向拍卖机构支付的拍卖佣金为成交价款的5%,买受人须向拍卖机构支付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费用为成交价款的4.48%。
九、成交确认及缴款手续
(一)买受人必须在拍卖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前往深圳市公共资源拍卖中心或标的展示场办理车辆成交确认手续,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等相关文件,全额支付成交价款、拍卖佣金(成交价款的5%)、增值税及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成交价款的4.48%)。买受人可通过转账、现场刷卡或现金支付(如委托他人转账代付,缴款时必须注明“代×××付拍卖款项等费用”)。 
(二)办理成交确认手续须携带前述竞买资料1、2项原件验证,买受人须签名或盖章;买受人为单位的,如现场签署《车辆拍卖成交确认书》需携带公章办理。
(三)成交价款具体交纳方式:1.在深圳市公共资源拍卖中心或标的展示场现场刷银行卡支付,但现场不接受现金;2.在银行柜台交纳现金、刷银行卡或转账;3.网上转账。
 (四)拍卖佣金、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费用具体交纳方式:1.在深圳市公共资源拍卖中心或标的展示场现场交现金或刷银行卡支付;2.在银行柜台交纳现金、刷银行卡或转账;3.网上转账。
(五)特别说明:办理机动车转移登记手续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该费用在办理机动车转移登记时交纳,以有效的发票或财政票据为准。
十、提车
拍卖成交车辆转移登记后,拍卖机构将及时通知买受人提车,买受人应在接到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携带身份证明、《车辆拍卖成交确认书》等资料提车。买受人延迟提车的,车辆损坏,灭失等风险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十一、风险提示
因买受人转入地实行机动车限购政策、环保政策等导致无法办理转移登记(转入)的,成交价款、拍卖佣金、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费用不予退还,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应风险,买受人符合办理深圳市内机动车转移登记条件的可依法办理。
    十二、其他事项
 (一)竞买须知、授权委托书(样式)等资料请登录深圳市公务用车改革车辆拍卖平台(www.szpm123.com)以及政府招标确定的12家拍卖机构深圳市拍卖行有限公司、广东迅兴拍卖有限公司、深圳市不动产拍卖行有限公司、深圳市金槌拍卖行有限公司、广东潜龙拍卖有限公司、深圳市联合拍卖有限责任公司、广东旭通达拍卖有限公司、深圳市东宝拍卖有限公司、广东华士德(深圳)拍卖行有限公司、深圳市中际汉威拍卖有限公司、广东和合拍卖行有限公司、广东惠丰拍卖有限公司网站及深圳市公共资源拍卖中心微信平台查询。
(二)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照《深圳市直机关公务用车改革车辆拍卖办法》(深财规[2014]6号)执行。
 
                   深圳市金槌拍卖行有限公司
深圳市拍卖行有限公司
                   广东迅兴拍卖有限公司
                   深圳市不动产拍卖行有限公司         
                   广东潜龙拍卖有限公司
                   深圳市联合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广东旭通达拍卖有限公司
                   深圳市东宝拍卖有限公司
                   广东华士德(深圳)拍卖行有限公司
                   深圳市中际汉威拍卖有限公司
                   广东和合拍卖行有限公司
                   广东惠丰拍卖有限公司